【廉政新语】让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 李丁乔个人网站

首页 » 我的原创 » 原创时评 » 浏览内容

【廉政新语】让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1607 0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推动全省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促进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环境。(315日“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处理好党政机关与企业、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这不仅关系到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也关系到企业的良性发展,更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不过,政商关系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既考验纪律规矩意识,也考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关键是坚持“亲”和“清”的原则,始终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凡事都要有个度。干部和企业家之间“亲”的关系,则体现在有节制、有原则、有底线的交往上,过度就会失去底线,疏远也不利于开展工作。纵观那些甘愿被企业“围猎”的干部,无一不是僭越了底线,有的源于思想麻痹大意,有的没有管住手脚,还有的沉浸于权钱交易,一边为企业提供各种便利,另一边大肆收敛钱财,亲而无度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甚至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和企业保持良好关系,又要确保这种良好关系不碰“红线”、不越“雷池”,任何亲而无度的行为都是对党纪国法的挑衅。

为官避事平生耻。清而有为,就是要为民、务实、清廉。既要认清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也要认清干部身上肩负的职责使命。在企业的生产运营中,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时候需要有关部门和干部主动担当负责,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服务企业是干部与生俱来的“天职”,不能吃拿卡要,也不能给企业平添“门槛”,清而有为的关键在于清正廉洁,核心在于有所作为。特别是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更要凝聚起广大企业家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的信心决心,这就需要广大干部不断改进作风、强化担当、善作善成。

既要亲更要亲而有度,既要清更要清而有为。企业家应知非法交换得来的利益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不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让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不仅是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责任,同时也需要企业和企业家的共同努力。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作者:李丁乔)

注意事项:“李丁乔个人网站”系私人网站,凡“我的原创”栏目下的所有文章属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其它栏目文章均来源于网络,用于分享和学习,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第一时间处理。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