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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整治“退婚不退彩礼”不能总是“建议”
4月26日,针对网友反映的“女方退婚不退彩礼成致富手段”,山东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政府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回复称,如留言人认为对方存在诈骗行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月28日澎湃新闻网)
继“天价彩礼”之后,现如今又开始出现“退婚不退彩礼”,甚至在网友反映的地区成了一种盛行不衰的风气和发家致富的手段。据网友反映,其侄子“这几年因为被女方退婚已损失20多万元”,并称“在我们东平县银山镇,这种风气更甚”。“天价彩礼”本就是一大恶俗,“退婚不退彩礼”更让人觉得气愤,造成这样的原因,固然有群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自身因素,但也同当地政府和干部推进移风易俗、整治歪风恶习的力度不够存在必然关系。地方政府坐视不管,基层干部权当这是“地方风俗”,从“天价彩礼”到“退婚不退彩礼”便成了必然。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显而易见,中央把整治天价彩礼纳入了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必须把责任担起来,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务求实效。从留言来看,当地政府“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的“建议”的确没错,毕竟该不该退、该退多少彩礼当由法院结合两人的实际情况酌情裁定。但也不难看出,在该事件里面,当地政府和基层干部既没有走访调查,也没有出面调解,仅仅是承诺“下一步”便把该事件的处理又推给了当事人,足见干部的担当精神经不起检验,地方政府的职责责任经不起推敲。
笔者认为,政府给出“建议”能够为群众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指明方向,但是众所周知,走法律诉讼渠道不仅花时间,而且花钱。干部在不经过调查和调解的基础上,就轻而易举甩给法院,给人以不担当、不作为之嫌。既然发生在本地,为何不去走一走、看一看、问一问呢?为何不派干部找到双方当事人调解一下呢?连“试一下”“努力一下”都没有,更遑论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其实,当地干部根本没有想过,如果通过调解便可以达到既不伤大家和气、又维护各方利益的目的,可以为群众节约多少时间和成本。不去努力尝试一下,又怎么知道不可以呢?基层干部对待群众诉求总以“建议”来应付,而不去躬耕实践、身体力行,必然给群众留下不担当、不作为的口舌,长此以往必然疏远干群关系。笔者认为,在给出“建议”的同时,基层干部也应当实地去了解一下、尝试着调解一下,这才是解决群众问题应有的姿态和该有的担当。
“退婚不退彩礼”既已成盛行一方的恶习,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抓好专项整治。一方面,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拒绝“天价彩礼”,抵制“退婚不退彩礼”,积极带动和感染身边人。另一方面,通过完善村规明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民俗观,通过建立“黑名单”和“白名单”构建起赏罚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同时对拒不执行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单,让“退婚不退彩礼”没有市场,让“天价彩礼”没有空间。(作者:李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