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三个“对不起”能警醒多少官员? ‹ 李丁乔个人网站

首页 » 我的原创 » 原创时评 » 浏览内容

[警示教育]三个“对不起”能警醒多少官员?

1696 0 发表评论

日前发改委专门发文,对“双11”购物节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卖家不得使用“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电商专家表示,“双十一”等购物节中,价格乱象屡禁不止,杜绝价格违法行为,除了相关部门的规范,还需要电商及平台承担核实、监管义务。(114日中新网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在即,如何避免掉入虚标价格、虚假折扣的陷阱,成为“剁手党”关心的话题。从去年来看,虽然各大电商平台战绩显赫、成绩骄人,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不少,比如价格先涨后降、商品以次充好、发货迟缓、物流堵塞,等等,引无数网友吐槽,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却成了事后“拣烂摊子”的,但是事前没有做足准备功,事后再来收“烂摊子”,始终难以弥补网友心中的缺憾。

基于历史经验和教训,今年,各大电商平台应该在应对疯狂“双十一”上经验更加丰富,保障更加有力。而发改委此次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以积极的态度投身“双十一”保卫战,但是今年“双十一”能否实现预期,不仅让电商平台和网销商实现新突破,还要让网友不留遗憾,笔者认为,需要多方发力。

值得关注的是,发改委发布的《提醒书》,明确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将不复存在。很多人都会感觉,如此一来,“人潮拥挤”的网购节瞬间就少了许多“热闹”的气氛。可以肯定的是,这类标语对于部分商家而言,的确存在虚而不实的情况,表面上打着响亮的口号,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双十一”过后网友再来吐槽“被坑”“被骗”,也是在所难免的。因此,既要营造“热闹”的气氛,又要确保商家宣传实而不虚,是电商平台积极思考的方向。

发改委的《提醒书》,只是从制度层面对电商平台规范经营做出的指导性意见,如何操作、如何把关,具体还是要靠电商平台自身的努力。正如电商专家鲁振旺所说:“平台有监督的义务,先提价再降价的情况能监测到。”也就是说,具体情况,电商自己最清楚,严密监控商品价格,掌握价格走势,防止先涨后降、虚标价格等行为,对于各大电商而言,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笔者认为,在这方面,电商平台应该拿出“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对于违规操作的商家施以实质性的处罚,扣除保证金或者禁足混入“双十一”,让商家从“不愿意这么做”到“不敢这么做”,只有付出沉痛的代价才能让商家“长记性”。

“双十一”已经成为全民性的网购狂欢节,电商平台要发力,政府相关部门也不能坐而观之,也需要持续跟进、从实发力。按照部门监管电商、电商监管商家的分层管理原则,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今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抽检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上的5大类11种电子商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如果这些不合格产品混入“双十一”,那么狂欢后的举报和投诉将更多,也为相关部门收拾“烂摊子”带来更多困扰。笔者认为,工商、质检等部门应该在“双十一”前就对各电商准备兜售的产品进行一次抽检,对违规违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

但是,根本性的举措还是要着眼长远和全局,建立健全电商经营的相关管理机制,细化管理责任,明确惩处条例,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中国亿万网民网购营造良好有序的购物环境。

注意事项:“李丁乔个人网站”系私人网站,凡“我的原创”栏目下的所有文章属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其它栏目文章均来源于网络,用于分享和学习,如有侵权,请留言告知,本站第一时间处理。

评论 共0条 (RSS 2.0) 发表评论

  1.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

发表评论

  •   想要显示头像?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