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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对领导干部既要“问责”也要“激励”
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对领导干部既要“问责”也要“激励”
用好政绩考核的“指挥棒”(绿色焦点·“十三五”,环境短板怎样补③)
人民日报记者 孙秀艳 吕绍刚
徐 骏绘(新华社发) |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但过去的几十年,其地位难与之相匹配。同样作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却始终获得了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票否决、一把手负责的考核制度作用不可低估。
政绩考核制度在这几年有了较大改变。尤其今年8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公布,让干部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心生敬畏。1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绿色考核迈出重要一步。
“十三五”即将开启,百姓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充满期待,在绿色发展指挥棒引领下,生态环境保护将翻开新的篇章。
基层环保局长“吐苦水”
各级党委和政府权力运用当否,直接关系地方环境保护成败
环保领域一本权威杂志今春发表了一封基层环保局长的来信,引起舆论关注。以“我有苦衷,但我应该忏悔”为开头的这封信,详述了这位局长的尴尬。
“从外县调来了一位主要领导,上班第一天就私下找我谈话:从某个角度讲,你的政绩和我的政绩是冲突的,你若是敢影响我的政绩,我必……”在这样的压力下,他只能“明面上主持会议,接受采访,高喊向污染宣战,背地里却按领导要求为企业出主意、跑关系,对领导交代过关照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面上在上级检查调研时介绍已取得的环保成绩,展示环保决心,背地里却在调研时弄虚作假,为被查企业提前通风报信”。
这封来信之所以能引起震动,是因为这样的现象在基层并不鲜见。
由于缺乏对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责机制,环保关口是否严把,保护措施执行得如何,关键在于地方主要领导对环保的认知和态度。如果地方主要领导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环保局长就会遭遇尴尬:“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即便上面的有关政策、资金到位,但是“再好的政策,可能就栽在地方官的态度上。”
环境保护部政策与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政策部主任沈晓悦告诉记者,在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的问题上,各级党委和政府手里至少有3项权力,这些权力运用当否,直接关系地方环境保护成败。
第一是用人权。地方党委政府掌握着下级干部提拔任用的大权,不少下级干部为保住“帽子”而屈从于上级政府或政府主要领导,为一些环境违规项目上马开绿灯。
第二是用财权。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在经济发展中不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利用手里掌握的财政资源,以各种优惠、补贴等条件招商引资、吸引项目、干预市场,一些地区落后产能严重过剩,与地方政府有很大关系。
第三是审批权,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环保领域都存在着大量行政审批,这些权力一旦被乱用、滥用,无疑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在很多环境违法事件背后都存在着不当、违规审批。
“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使得法律实施的效果难以达到立法预期。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环境管理体制存在障碍。党委和政府不同责,党委做决定却不担责,导致一些地方党委违法干预环保工作而无法追责的问题十分突出。”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说。
考核“绿化”折射发展观转变
在GDP上较劲的心态一时难改,但干部心里有了生态环境红线
“由决策、领导意志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屡见不鲜,反映出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发展观出现偏差。”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认为,保护生态环境,仅约束企业行为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规范政府行为。
沈晓悦表示,过去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态环境考核,在GDP考核的压力下,各地牺牲环境大搞经济的现象比比皆是,令人痛心,更应该警醒。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一定要尽快转变观念,摒弃不管不顾大干快上的思路和做法。
深圳南山区月亮湾片区,10年前这里电厂和工业企业扎堆,妈湾电厂、光大木材等废气排放大户导致的空气污染,引发广泛关注。如今,随着脱硝改造工程的完成,提供了深圳近两成电力的妈湾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已低于全社会排放量的3%。
深圳近年来发展态势喜人,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齐头并进。取得这样的成绩,2007年出台的《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功不可没。2013年这一办法“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注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对象形成了硬约束。
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这一条给了干部很大触动,带来施政行为的改变。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提升,各地在干部考核上的“绿化”,直接反映出发展观、政绩观的转变。
浙江不再考核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等26个相对欠发达县的GDP总量,转而着力考核生态保护、居民增收等;宁夏发布《地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强化对地级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福建取消对34个县(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
然而,从考核文件出台到干部观念切实转变,还有一段路要走。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即使不考核GDP,哪个县的领导坐在一起说的不是这个话题?虽然GDP排名弱化,但数据都在那摆着,大家心里都把名次排得清清楚楚,谁愿意老落在后面!
明处不考核,暗地里在经济发展上较劲,这样的现象可能还会存在,但令人欣慰的是,考核制度的变化,让干部们心里有了生态环境这个红线。
“绿色指挥棒”含金量在提升
专家建议抓紧起草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强化正向激励
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到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绿色指挥棒”内容日益丰富。
1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绿色考核迈出重要一步。专家们表示,期盼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绿色指挥棒”能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中央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的政策理念已经形成,但尚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将政策真正‘落地’。因此,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起草落实问责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孙佑海表示,这些办法应聚焦于明确追责主体,界定责任边界,把握执法尺度,切实强化环保法律的督促落实机制,以坚决遏制环境污染加剧的势头。这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进一步明晰我国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和评价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责任风险防范体系,这都是‘绿色指挥棒’落地的基础工作。”沈晓悦说,这些工作有挑战性,需要加速推进。
有专家指出,光有问责还不够,还应同时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让党政领导干部成为生态环境改善的积极推进者。
《中国环境报》去年底曾公布一组统计数据:近20年来,全国有99位环保厅局长先后卸任,其中真正官升一级、由正厅到副省的只有1位,仅占1%;26位转任其他部门或交流到地市,占26%;其余70%以上到人大、政协、非政府组织等岗位继续工作,直至退休。环保干部几无上升空间。
如果缺乏激励机制,光有问责压力,难以调动领导干部积极治理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不仅要有破坏生态问责的制度,更要形成干好环保有面子、受重视、有前途的用人新风气,这才是更全面更有力的绿色指挥棒!”孙佑海说。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14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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