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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贫困学生的住宿补助金都去哪儿了?
楚天金报消息,“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为什么到下面就走了样?”1月15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多名学生家长反映,当地金山中学发放寄宿贫困生补助金时“走过场”。(1月18日《楚天金报》)
贫困学生的住宿补助金都去哪儿了?学生不知,家长不知,恐怕只有学校知道。根据2014年12月1日,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曾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贫困学生的住宿补助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并且要求,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字后确认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
按照《办法》,金山中学的贫困借宿生按理说是可以按时足额领取住宿补助金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好政策却被打了折扣,不仅学生领不到补助金,而且学生和家长对此前申请的补助金连一个影子都没有看到过,到底这些补助金都去了哪儿,这笔糊涂账存在太多疑点。
校方的解释是,建议暂留住宿补助金,用于抵扣饭票钱;但是家长们表示,学生购买饭票都是先付钱,根本不存在拖欠伙食费的说法。校方称,之所以没有没有发放,也是因为担心学生把钱弄丢了,到时候就跟父母说不清了;但是这笔补助金发放,都已经走完了签字、拍照等流程,而且都是学生签的字,就差发放到学生手中最后一步。
不管学生是先付钱再吃饭,还是先吃饭再付钱,学校将补助金用于抵扣饭票钱,首先就已经违反了《规定》,学校有关负责人竟然还认为“此举并无不妥”,到底是不知道相关规定呢,还是另有它意?如果学校担心学生把钱弄丢了,这种担忧放在一些粗心大意的孩子身上,也不是不可能,那么学校完全就可以让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带领,为何都让学生自己签字、照相呢?笔者注意到,校方所谓的要家长和班主任签字的“最后程序”,不过是无中生有,《规定》中明确,学生或者监护人签字即可,并没有规定先学生签字拍照,再家长签字。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拍照时,都举着一沓散开呈扇形的百元现金,还被要求得面露笑容,此举与标哥四处高调行善的风格相似,倒不像是教育机构的务实之举;不同的是,标哥发给群众的钱不会收回去,金山中学发给学生的钱必须退回去。不难想见的是,既然已经签完字,并手举着百元大钞拍完照,无非是想证明,学生已经领到了补助金。学校打的是什么算盘,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不过可惜的是,该事件的曝光,注定学校的“如意算盘”并不能得偿所愿。如果家长说的学校乱收费的问题确实存在,那么补助金仅仅是该校“靠山吃山”的冰山一角,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查查该校在管理和财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让地方的扶贫政策变成个别利益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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