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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提高协警待遇能否换取转正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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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河北沧州泊头市公安局协警霍程向澎湃新闻反映,其和三位同事因委培协议档案丢失,在泊头市公安局干了17年无法转正。沧州市公安局曾就此回应,当时泊头市政府按照上级对委培生安置政策均作出了安置,但霍程等四人以要进公安为由拒绝分配安置,诉求未得以解决的情况下,拟提高四人的工资待遇。(3月17日澎湃新闻网)

17年的时间,曾经在人事局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已经升任发改局局长,在人事局搬家的过程中,霍某等4人的档案资料被遗失,其中包括最为重要的委培协议。17年后的今天来看,协警要转成正式警察,已经断然不可能,因此,只有以提高待遇的方式,宽慰霍某也好,舒缓矛盾也罢,暂时缓和公安局和霍某等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对霍某等人来说,提高待遇就能换取转正的诉求吗?笔者认为,不见得。

早在1999年霍某等人毕业后,当时市政府就按照上级对委培生的安置政策作出了安置,就是到市工业局工作,但是霍某等人认为自己是公安局的委培生,毕业后理应进入公安局成为正式的人民警察,因此拒绝了市政府的毕业安置,只得进入公安局当临时工作人员。按理说,当时的问题当时是最好解决的,关键就看,委培协议中到底有没有明确毕业后进入公安体制的具体说明。

光是霍某等人单方面的说明还不够,还必须查看当时签订的委培协议。虽然一式五份的协议已经被遗失得一份都不在,但是记者从霍某发过去的委培协议中,并未发现毕业后进入公安局转为正式警察的相关说明,有一点是明确了的,就是由市公安局负责安置工作。但是该条,也并没有说明具体安置什么工作。如此来看,不管是追溯历史,还是立足当前,霍某等人转正都不大可能。

2014年10月11日,沧州市公安局在河北省网络问政综合服务平台公开回应了霍某等人的诉求,回应称,毕业安置政策释疑已经超出了泊头市公安局职责权限。“超出权限”这一解释,似乎让霍某等人更加看不到转正的希望,不能转正,就提高待遇。以提高待遇的方式换取转正诉求,更像搪塞当事人。但是对于档案遗失问题,一字未提。不管世事如何变幻,问题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就看肯不肯用心、用力。回避档案遗失问题,不但不能缓解矛盾,反倒是给历史问题再挖一个更深的坑,埋得更深。

提高待遇,其实不过就是将原来每月400元的工资涨到每月1350元,虽然涨了3倍之多,但是相信与正式的警察比起来,仍然存在差距。由此可见,相关部门根本没有拿出化解矛盾的诚意,不过是想敷衍了事。其实,不管怎么敷衍,能敷衍霍某等人成为正式警察的诉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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