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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激发村官干事活力不能单纯依靠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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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欠发达地区,随着农业税的取消,村干部的权力被规范和取消,村民自治制度基本变成了现状“维持会”。对于目前的西部农村而言,村干部的报酬偏低问题已非常明显。村干部是“当官的农民,种地的干部”,很多村干部感叹这样的“官位”犹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3月30日澎湃新闻网)

报道指出:“工资微薄,是村干部服务热情不高、懒得惹人管事的根本原因。”工资到底有多微薄呢?据一位村支书坦言,2014年一年只领到了不到一万元,此前更少。一年工资只有不到一万元,说出来可能很多人都不信,尤其是沿海地区的村(社区)干部。

一万元能干什么?如果是一个简单的三口之家,意味着每年平均每人只有3000多元的收入,再如果,以此作为维持生计的唯一渠道,那么每人每个月可支配的现金就只有200多元。在一些地区,低保户的月收入都不止这个数。一年不到一万元的薪资收入,的确太少。

但是即便如此,每个村依然保持着应有尽有的岗位人员,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等人员标配一个都不少。但是从报道上可以看出,虽然岗位有人,但是不见得人人都都想干事、能干事。但是,如果把待遇低看成是遏制村官干事活力的唯一因素,未免也太绝对。“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加薪从一定程度上的确能够提高村官的积极性,但是单纯依靠加薪这一方式,是难以长期保持村干部的干事热情的。提高薪资待遇就像一剂“兴奋剂”,过了时效期,就会“反弹”,甚至会出现不良的“后遗症”。

我认为,秦安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的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试点可圈可点。值得肯定之处在于,能够从实现提高待遇到实现提高干事的活力,并且专职化也更有利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一心一意为群众办更多好事实事。不足之处在于,该试点的对象只针对村党组织书记,也就是说其他村干部的待遇依旧不变,这样一来更容易造成对其他村干部积极性的打击。同时,从一年不到一万元,提高到一年2.2万元,虽说提高了两倍之多,但是从当前的消费水平来衡量,这个数目也不尽可观。且先不说该试点什么时候推广覆盖到所有村干部,但就专职而言,一刀斩断了村干部其他经济来源,而村干部自家的土地又由谁来种?

所以,提高待遇和专职化并非解决村干部不想干事的最好方法,但是有这个探索的过程,也是摸索基层治理更好的路子。我认为,村干部的待遇应该提高,这是保障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的基础,同时,服务质量也要提高,这是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

面对农村青年人口越来越少的现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村干部后备人才的问题,需要组织部门在设置任职条件时放宽条件、拓宽渠道,把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选出来、用起来。还要为优秀村干部考录国家干部创造有利条件,充分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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