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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强化党员干部“四种意识”要内外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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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4月18日《四川日报》)

2016年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关键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年,是奋力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起步年,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广大党员干部如果没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则会在工作中失去目标,甚至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方向背道而驰,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越是在关键时刻,越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越是紧要关头,越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三个自信”。

但是,我们又通过什么方式来增强“四种意识”呢?笔者认为,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种意识”,必须“内”“外”发力,“内”“外”兼修,“内”“外”兼顾。从理论上来讲,强化“四种意识”需要党员干部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汲取智慧、坚定信仰、保持初心;从实践上来讲,“四种意识”必须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上,体现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身体力行上,体现在党员干部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上。

笔者认为,所谓“从内发力”,就是要着眼于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现实实践中做有利于党和国家的事,才能实事求是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反之,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党性不强、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则会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甚至会出现损害党、损害国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从内发力”除了要从思想上祛除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浮拖病根,还要发扬敢闯敢干、敢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仅仅停留在“不贪不腐”的层面还不行,还必须想干事、善谋事、能成事。

所谓“从外发力”,则体现在外部作用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完善的制度体制可以管根本、管长远。同时也要看到,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内一些现有的规章制度已经与当前新形势存在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尤其是在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以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容错机制等方面急需完善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与此同时,加强纪律检查,持续发挥巡视利剑的作用,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也是强化党员干部“四种意识”不可或缺的外部因素。

总之,强化党员干部“四种意识”必须“内”“外”发力,既需要党员干部自我学习、自我提升、自我净化,不断实现对自己主观世界的改造。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从完善体制、加强监督、逗硬问责等方面着手,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四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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