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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一个单位两种形象”背后的问题标准
4月19日,四川省纪委牵头召开正风肃纪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对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听完各牵头部门发言、工作安排和建议后,王雁飞强调,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正风肃纪之势,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必须乘势而上、一鼓作气、一抓到底,保持节奏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4月22日《瞭望》)
王雁飞在联席会上谈到的一个列子引起笔者的探讨兴趣。他将讲到:“当时我们要了解一个县派出所的工作情况。先采取的就是‘暗访’,去的途中随机问老百姓,‘派出所怎么样’。这个派出所自身有问题,老百姓没有一个不骂的。”第二天,该镇党委出面,召集了村干部、党员、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开座谈会,大家对派出所的评价却是大加称赞。同一个单位,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和评价。
笔者认为,该案例虽然是王雁飞当时在河北工作时的经历,但是放在今天,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同一个单位,在不同群体的眼中呈现出两种形象,而评价群体则可分为普通群众类和党员、干部、代表类。群众口中的派出所是“没有一个不骂的”,而党员、干部、代表类口中的派出所却是“大加称赞”的。为何会出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笔者认为,首先是征集问题的渠道不同。对派出所怨声载道,是由于王雁飞采取暗访的形式到群众中了解派出所的情况;对派出所交口称赞,则是在座谈会上的公开征集意见。这个案例令我想起2014年7月份,李克强总理邀请企业负责人在中南海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其中一个代表谈到:“们市场主体不能乱说话,这么多部长在这。”有部长在,就不能乱说话,完全可以理解成“不能当着部长的面说部长的不是”。放在派出所的案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有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在,所以不能说派出所的坏话。
其次是征集问题的对象不同。以暗访的形式征集群众意见,当然是最凑效、最直接、最能找准问题的方法;而以座谈会的形式征集意见,即便是有群众代表,但是也不容易听到真话和实话,干部、党员、政协委员等群体就更能够“顾大局”“明大理”“善言辩”。第二类群体对派出所的好评,或许也是在派出所能够享受到“超群众”的“待遇”,甚至普通群众难办和无法办到的事情,他们就可以顺利办成,说白了,就是获益的不同导致的评价差异。
由此可见,要想通过座谈会来听真话、谏诤言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而暗访普通群众,则可以打消一切顾虑,听到大实话、找出实质性的真问题。也正如王雁飞所说,问题的导向标准必须以群众眼里的问题为标准,我们的工作做得好不好,必须问问人民满不满意、人民赞不赞成、人民答不答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也曾强调,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应该坚持什么样的问题为导向?笔者认为,就是要从一而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当成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当成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唯一标准。只有站在群众的角度找问题、查问题、改问题,才能取得实效,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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