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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丐帮”]国家何不妨给“丐帮”定“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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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有妈妈背着宝宝乞讨,夏秋天有老婆婆卖白玉兰,冬天有人主动擦车,一年四季都有人上前插小卡片……最近在南京红绿灯路口,又出现了乞讨一族,网友们感慨,“真是用生命在乞讨”。(1月3日中国网江苏频道)

据报道,这些车流中乞讨的人员,他们几乎都是统一装备:包着头巾,背上背着一个破旧的旅行包,手里拿着一个鸡毛掸子。他们其中不乏老弱妇孺,甚至还有背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实施乞讨的中年妇女。等待红灯的大部分车主既感可怜,又觉反感,一些车主装作视而不见,一些车主则摇下车窗给钱,大部分车主则认为,乞讨人员的该行为危险性实在太大,“真是用生命在乞讨”。

曾经网络上多次曝出乞讨人员月薪过万的高收入,也有揣着苹果手机乞讨的现象,乞讨逐渐被社会认为是一种职业,只是这种目前还不上“国法”的职业受到的争议颇多。乞讨是利用社会爱心进行谋利的个人行为,够不上违法;如果被强制进入救助站,乞讨人员更不能维权;但是乞讨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笔者认为,乞讨本无罪,但是站在公共服务和国家治理层面上来讲,我们为何不为乞讨人员建立一套法律体系,给“丐帮”订立“帮规”,如果无法终止乞讨这种行为,那么依法管理乞讨人员和约束乞讨行为就是我们实施差异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的必要条件。

大部分乞讨人员拒绝接受救助站的救助,甚至他们看到印有“救助”字样的车辆都会躲开,乞讨人员认为他们不是在乞讨,是在“挣钱”,虽然挣的是社会的良知和爱心,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乞讨的的确确给他们创造了收益,只能说乞讨人员是社会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之中的的确确有孤老病残、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但是也不乏四肢健全、思维清晰的具有正常劳动力的人员。乞讨人员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为了求生,一种是为了挣钱,但是社会对于乞讨人员的真实情况是无法甄别的,光靠曝光几例高收入乞讨人员是不能涵盖所有“丐帮弟子”的真实情况的,如果全社会都不再包容“丐帮”,难免伤及真正需要社会救助的“丐帮弟子”。因此作者认为,既要给真“丐帮弟子”留条后路,又要管理和约束假的“丐帮弟子”的乞讨行为,立法是关键,也是根本。

国家应该为乞讨人员建立管理和保障体系,各地方也应该根据城市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地方管理制度,既让乞讨人员充分得到社会的爱心捐赠,同时管理和约束乞讨人员不当的乞讨行为,如此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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