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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为机关人才“松绑”要注意导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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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方式、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等一系列政策。(7月16日澎湃新闻网)

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没有强而有力的举措,就无法突破制度的藩篱,人才发展也容易走入形而上的尴尬局面。但是创新人才发展,也不能全凭“拍脑袋”决策,必须勇敢大胆且谨慎稳重。此次河北省出台的《意见》,似乎大胆到了有所不顾、勇敢到了有所不忌的地步,最令人担心的是,该《意见》或许会对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稳定性带来冲击,以及其中或可能滋生的权、利交换新问题。

《意见》指出,鼓励党政机关优秀人才按照组织批准、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离岗到企业兼职,支持企业发展。但是不能在兼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投资入股,离岗期限为3年,机关待遇不变。同时,也允许党政机关人才辞职领办企业或自主创业。机关干部辞职创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从市领导、县领导到一般科员,辞职创业者不计其数。但是鼓励机关优秀人才到企业兼职,这其中的导向问题就大有商榷的余地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为规范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而努力,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权力的影响力在企业从事违规经营活动。应该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的道路是越来越窄,诸多贪污案件也证明,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是干部管理的最薄管环节,一方面是监管乏力,另一方面是权钱交易隐蔽,因此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党政人才到企业兼职,就难免不会催生新的腐败手段。

为机关人才“松绑”,毫无疑问对于人才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综合衡量,对于机关人才的好处要远远超过对于机关的好处。因为既要保留职位和岗位,同时也要保留待遇,只是单方面要求不能领取企业报酬。势必会造成机关人去楼空,却无法新招人才补充人手的局面。企业方面,到底给不给、给多少报酬,监管上还未必能够达到滴水不漏的程度。最终或可能导致不管是不是人才、人人都往企业兼职的局面,这种导向,对于机关有权力、有影响力、有丰富人脉资源的领导干部来说,更是隐藏着最大的利益。

所以,笔者认为,党政机关人才到企业兼职,与其说说是给人才“松绑”,倒不如是给党政人才提供谋财的新路子。以笔者之见,“松绑”可以,但是要松得彻彻底底,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拿着纳税人的钱去给私人老板盈利。如果该制度一经实施,基层机关长期存在的“人手不够”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如何应对这些问题,还请有关部门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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