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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监察队伍人单力薄直击巡视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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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5日《人民日报》消息,目前我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员约2.8万人,而全国共有用人单位4364.8万户,平均每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要监管1500余户用人单位,基层监察执法人员缺乏。

每个劳动保障监察员要监管1500多个用人单位,从实际来看,并不现实。如果要到企业开展实际巡视检查,意味着每个监察员每天要走4个企业,而且这其中,还有反复巡视检查的企业。人社部的应对之策是,实施分类监管,把监管重点放在劳动保障违法多发和高发的企业,这样就可以提高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

根据人社部近日印发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定,对用人企业的信用分为A、B、C三个等级。对被评为A级的企业,人社部门将减少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被评为C级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察对象。如此看来,用人企业的信用评定,仅仅是作为巡视检查频次高低的依据,等级低的巡视力度就大,等级高的,巡视频次就少。

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社部这样做,是建立在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人单力薄的现实基础上,人丁单薄、力不从心。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对于基层人社部门而言,必然导致企业信用评级上的失衡。一方面,既要考虑现有的人手力量,另一方面,又要执行劳动保障监察任务,在两个作用力下,必然迫使人社部门评A的数量远超过评C的数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整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所以,企业信用评级等级,与其说是给企业信用情况定论,不如说是为了给人力单薄的劳动监察队伍找到一个合理的出口,否则当前的人手情况根本无法满足当前的企业数量,更直接地说,人手严重不足直击巡视软肋。笔者认为,要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不应把着力点放在信用评级等级上,而应该放在队伍的强化和充实上。

现实中,有的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往往把表面功夫做得看起来很漂亮,无论是在企业管理制度上,还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上,都可以做到无懈可击的程度,获得A级评定毫无困难。但是拿到A后,是否意味着就可以减少巡视检查频次呢?笔者认为,越是评价高的企业,就越是应当加强监管。一方面,信用评定是政府行为,如果放松监管,企业的违规行为则可能损害政府形象,企业信誉打折扣必然连带着政府信誉打折扣。另一方面,信用评价的结果,也不能仅仅用作巡查频次高低的依据,应该在实质性的处罚上有所体现,否则长不了违规企业的记性。

企业诚信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需要企业的自身努力,也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管发力。信用评定只是企业诚信建设的第一步,能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关键还是要看巡视监管能否有力跟上,所以,当务之急,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不能让监管陷入“力不从心”的窘迫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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