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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乔:追责才是治理“奇葩证明”的关键
8月11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8月11日中新网)
证明“我是我”,证明“我妈是我妈”,……等等各种名目繁多、不合情理的证明被网友嘲讽为“奇葩证明”。李克强总理也曾严厉痛斥道:“你妈是你妈,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笑话!”然而,正是在很多人眼中看成是“笑话”的证明,现实中确实存在,而且还不少。各种各样的证明成了群众办事的障碍。
近日,公安部联合12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意见》中,再次提出14种情况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并提出9种情况派出所需要出具相关证明。而亮点在于,今后凡是要求群众开局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责任。追责才是治理“奇葩证明”的关键,有“底线”,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有追责,才能让一些部门在为民服务过程中不那么为所欲为、想当然。
当然了,一些“奇葩证明”我们可以认为是办事部门出于谨慎小心的工作态度,在不敢当机立断时,只有让群众来回跑路,开具各种相关证明。但是还有一些“奇葩证明”则令人啼笑皆非,比如当事人现场办事,却被要求到派出所开具“我就是我”这样的证明,如果一个活生生的人都不能证明“我就是我”,凭一纸证明就能证明“我就是我”?显然,这样的工作理念是在开服务群众的“倒车”,不仅给群众带来困扰、增添麻烦,同时也不利于二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
面对各式各样的“奇葩证明”,基层派出也沉不住气了。去年8月份,湖南冷水江的民警则被要求开具老年证的丢失证明,证明后面附上的一段“痛斥语”走红网络,直指此举是“增加老百姓补证办证的麻烦”。虽然派出所觉得该证明明显不合理,但是为了不让老人多跑路,还是开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各部门都只想着自己,不为办事群众和承担证明开具单位着想,这样的“奇葩证明”只会有肆无恐,因此,追责显得尤为重要。
不断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但是有的部门思想偏执、方法老套,无形之中给群众办事制造了一道道障碍。如果没有严肃的追责,这些障碍就无法从根子上剔除。当然,问责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以此警醒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效。不过,要减少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最有效的还是依托大数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之间、地域之间各自为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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