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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找软的捏]营造医院文化和服务患者不应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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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江西抚州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上班时间跳舞以致病人排队等候,该院院长昨天回应说,确认涉事职工是门诊B超预约窗口的一名女性职工,院方已决定扣除其绩效工资一个月,所在科室主任亦被诫勉谈话。(2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曾在微博上解释说“事情纯属偶然”,并称“医院自晚会是医院文化的一部分”。营造良好的医院文化没有错,只要安排好顶岗人员,在不影响患者求医的情况下排练舞蹈也没有错,但是医院的文化建设绝对不能建立在牺牲病人利益的基础上。没有建立以服务病人为标准的医院文化是“自娱自乐”的文化,缺乏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对于医生而言也是枯燥乏味的,不利于医院长远发展。

从营造医院文化和服务患者二者关系上来讲,并不存在任何矛盾,相反,二者能够相互促进和互为互补的关系。笔者以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问题不是出在上班时间排练舞蹈上,也不是医院自办晚会惹的祸,责任全在工作协调不到位所致。

经过记者调查得知,当班职工是找了同事带班的,一般是不会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但是带班的同事没有“履约”,所以才导致挂号病人排长队等候的现象。

事发后,院方对涉事当事人进行了处理:扣发涉事职工一个月的绩效工资,给于科室主任诫勉谈话,院方也向当事家属道歉。

笔者认为,院方对于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完全准确。首先,职工参加舞蹈排练也是院方的安排,或者是科室的安排,如果没有领导放话,职工自己胆敢丢了岗位去练舞?其次,扣发职工绩效,是责任主体没有找对,要扣发也应该扣发科室主任的,这样处罚岂不是让职工背了科室主任的黑锅?最后,对科室主任的诫勉谈话是象征性处罚,实则是应对公众指责的保护性措施,事故的责任全在科室主任。

涉事职工是你科室的吧?排练舞蹈也是你科室统一安排的吧?那么在排练舞蹈的同时就应该处理好工作和练舞二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为什么为了不耽搁舞蹈排练,需职工个人出面协调顶岗事宜?小的来说就是科室主任协调不到位,往大了说就是科室主任置病人于不顾。

其实,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也是对职工的一种教育形式,与服务患者是同样的道理,只是需要院方找准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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