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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为官不能只对上面负责不对下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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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导演的作品《我不是潘金莲》,自2016年9月上映以来,一直热度不减,对社会大众和政界官员来说,这部电影可谓“心灵之作”。我本是个不愿意掏钱去电影院“尝鲜”的人,只有在家里等着电影上电视才能后睹为快。

看完《我不是潘金莲》,触动非常大。我想,这种从灵魂深处的触动,不仅只是我一个人。这部电影用写实的表达手法,把我们引入了各种深层次的思考,老百姓的私利心态、捞政策“插边球”的好处、官员不作为的丑态、应付棘手问题千奇百怪的做法,等等这些,都在现实生活中找得到活生生的例子。

不管李雪莲是为了生二胎,还是为了分房子,与丈夫协议离婚并成功登记离婚,拿到离婚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李雪莲与丈夫之间的离婚就是真离婚。但是,在离婚动机不纯和丈夫离婚后立马与别的女人结婚这两个诱因下,李雪莲把真离婚当成假离婚,企图复婚后再离婚。“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拿离婚来捞好处,却不料赔了丈夫又赔娃,千算万算都是赔。

光明县法院对李雪莲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断定离婚有效,这样的结果符合法律法规。问题的起因就在这里,李雪莲的无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折腾。从上访法院,到上访县长、市长,最终上访到“首长”处,虽然市长、县长、法院院长、审判长等多名干部被撤职,但是李雪莲心中的诉求并未“沉冤昭雪”。在她心目中,干部受不受处分、受多大处分不要紧,要紧的是证明“我不是潘金莲”。逐级上访,十年如一日,一个无理诉求却牵出众多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大官、小官,不能说李雪莲是“功臣”,但与李雪莲咬紧不放的确有关。“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旦失去为民的工作理念,官就成了尸位素餐之官。

在整部影片中,除了李雪莲颇有深意的语言表达,另外,政府官员的各种竭尽所能也是看点。官僚思想严重、民本位意识缺失、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等等因素导致李雪莲离婚案件被拖了十多年。新任市长郑众多次强调“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甚至亲自到李雪莲家里做思想工作。的确,工作方式方法是个大问题,但是我认为,最核心的问题是解决李雪莲的诉求问题,如果诉求得不到解决,再好的方式方法都是“花架子”“表面功夫”。上访十年,政府截访十年,官员揪心十年,影片的最后,市长一番话引人深思。

一起遵照法律法规执行的案件,奈何就成了政府和官员的“头痛病”?“我们是真想帮助李雪莲,还是想保住自己的帽子?我看,还是后者为多吧。为了自己的帽子,必然不敢担当,只对上面负责不对下面负责。其实啊,不对老百姓负责,就是对上级的最不负责。”说来说去,就是一个责任担当问题,为了保全官帽,挺不直腰杆,怕上级问责。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一些官员总是把责任挂在嘴边,但落实到行动上,这种责任就变成了“重上轻下”的奇怪现象。

因为无理诉求,才有问题得不到解决,因为不断上访,才有不断截访,因为惩治有力,才有担惊受怕,这一连串的因果关系,构成李雪莲与官员之间“斗智斗勇”的关键。如果李雪莲离婚案一直走在依法解决的道路上,哪里还会有一积就是十多年的旧账?现实中,不管群众有什么样的诉求,其实都是可以用来检验干部为民的态度、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绩观等是否有问题的“试金石”。“官”字两张口,一张用来向上级汇报,一张用来做群众工作,不能只朝上、不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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