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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礼规”不过是触犯法纪的“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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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络绎不绝的送钱送物者,河南省安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卢铭旗“颇有原则”地给自己定下“三不收”的规矩: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他靠着如此荒唐的“规矩”来自我安慰、自我麻醉。(5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官员自定“礼规”,从历次曝光的反腐败案例来看,还是比较少有的。但是,依笔者之见,但凡是贪污腐败的干部,应该说大部分都有属于自己的“规矩”,什么人的可以大胆地收,什么东西可以照单全收,什么情况下必须三思而后收。毕竟,作为一个手握重权的干部,能够走到今天,也有来之不易的艰辛历程,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让某个人、某个红包一下子击垮,这也显得不符合常理。

卢某作为一个曾经在军营立下汗马功劳的退伍军人,原本是个干干净净、勤政爱民的好干部,任何利益诱惑都能被他拒之门外,但这样的好景并不长,卢某最终倒在被“人情往来”包裹的“糖衣炮弹”下,铁一般的纪律要求被自己顶下的三条“收礼规矩”所取代。伴随着卢某的落马,一切曾经的荣耀和光环随之褪去,带给人们的却是无限的反思和遐想。

如果卢某能够坚持军人作风,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面对各种金钱诱惑不动声色,该是一个多好的干部;如果卢某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政为民,该是一个多么值得尊敬的干部,……可是,历史没有如果,人生没有假设。看似“原则性很强”的“收礼规矩”,在党纪国法面前,就是不折不扣的违纪。

从第一次伸出不该伸的手,到自己订立“收礼规矩”,再到自己打破自己的“规矩”,卢某的贪污行径也彻头彻尾地展现出一个人民干部理想信念的渐变过程。行为的失范失规,往往最先是来自思想的蜕变,然后再是屡试不爽彻底让思想的防线崩盘。不过,有的官员是来者不拒,不管是美色、金钱还是名贵书画、金银玉石,而又的官员只收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的官员只收“自己信得过的人”的钱财,凡此种种,虽说都是不成体统的“规矩”,但是也反映出干部贪污的特点,不失为加强廉政建设的生动教材。

只是在干部贪污案例中,与心存侥幸比起来,自定“收礼规矩”可谓一种比较特别的“麻醉剂”。干部心理当然清楚,不管订立什么样的“规矩”,都属于违法乱纪,不过“有规矩地贪腐”和“无规矩地贪污”相比较,显得格外“有人性”。尤其是像卢某制定的其中一条,“家庭困难的不收”,对于一个功勋显赫的退伍军人,有这点“思想境界”也正常。但,纵然如此,也不能掩盖其目无法纪的事实。心中无党,心中无纪、心中无戒,终究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显然,这种自我麻醉、自我安慰,不过都是掩耳盗铃。

很多干部从最初的无人问津到后来门庭若市,最关键的一点是权力的“升值”,如果思想认识不加以防范,手脚就会不自觉地失去控制,到最后甚至会把收受贿赂当成“不足为奇的人情往来”,从麻醉变成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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