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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公权管束陋习:初衷是好,但方法欠妥
1月19日14时许,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双河乡偏岩村委会王家村村小组村民刘道宽、熊彩元夫妇邀约恭贺乔迁新居的亲朋置办酒席,后被村委会以巧立名目、借机敛财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在全村通报批评,并停发王家村村民小组全体低保。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舆论关注。(1月31日澎湃新闻网)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长期养成的不管大事小事都要大操大办的陋习备受诟病,也在无形之中给地方群众造成了不必要的支出负担。今天你家办,明天我家办,乔迁新居要办,子女升学要办,就连老人过寿也要办,不得不承认,这般折腾让很多家庭难以承受,特别是家庭困难的贫困群众。这种不良陋习固然要治,而且还要下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整治,否则难以让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一般来讲,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可以依照党纪党规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大操大办的主体是普通老百姓,那么党纪党规就不适用了。就实际而言,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必然严于普通群众,所以,对普通群众的约束也没有必要拿同一把尺子来丈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视陋习而不管不顾,推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没有村民自觉恪守,都是枉然。因此,基层政府,直至村委会,都应该敢于站出来大胆纠正。笔者认为,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所承载的必然使命,也是公权为公的职责所在。从这个角度讲,新闻中提到的村委会出面治理大操大办初衷是好的,值得肯定,至少同那些不敢站出来,甚至参与和默许的村干部比起来,是最有力的担当。众所周知,基层治理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逗硬举措,不能停在文件上、理念上、口号上,化为实际行动才是最大的进步。
正如前面提到的,基层治理不能像监管党员干部那样,需要讲方法、讲技术、讲人性。然而,该村的治理方式却令人倒吸一口冷气,村委会一口气开出四张“罚单”,第一,在全村通报批评;第二,取消道路硬化、危房改造、饮水工程等项目;第三,停发全组村民低保;第四,不再开具各类证明。仔细一看,这四项处罚,除了第一项较为现实,其余三项都显得太儿戏,尤其是取消村民小组所有低保,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是否取消低保不是村委会说了算,正如能否列入低保也不是村委会说了算。这四项处罚明显存在权力矫正过枉,有些理想化,也有些僵硬化,更带着浓浓的官僚气息。
革除村民陋习,既不能靠一纸红头文件彻底根治,也不能寄希望于简单粗暴的处罚而有所改观,权力越位的背后,是群众对乱用公权的质疑。让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最好的方法是能够实施并见效的村规民约,把自治权交给群众,但这是建立在大家一致认可的基础上。其次,加强宣传和教育也是必由之路,树立弘扬新风正气的好榜样才能激发共同遵守的自觉性。再者,事前的及时介入,做细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才能杜绝陋习的发生。所以,公权之于陋习,不能简单理解成管控、约束、监督,而是依靠服务、引导和教育。(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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