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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按规定休假不应成为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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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还是不休假,本不该成为一个问题。可对许多人来说,这却是难以言说的痛:有人“想休不敢休”,生怕给上级领导留下不求上进的印象;有人“想休不能休”,因为领导以工作忙为由不准假。(8月6日《浙江日报》)

无论是带薪年休,还是平日的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干部都应该毫无疑问地享受到,这既是法律赋予的权益,同时也是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的保障。但现实中,不少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按规定休假成了老大难问题,以至于像浙江这样的地方需要专门发文,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虽能看出浙江对干部休假的保障力度,但也侧面反映出,干部不能享受假期权益已经到了不得不专门发文规定的地步。按理说,干部按规定休假不应成为老大难问题。

在《浙江日报》刊发的文章中,干部无法享受假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干部怕给领导留下“不上进”的印象,有假不敢休;二是有的领导干部以“工作忙”为理由,对干部的假期不予批准。当然,还有一个因素文章没有提到,就是干部手头的工作量过多过大,不得不把假期的时间利用起来,否则难以在既定时限内完成任务。

休假是法律赋予干部正当的权益,但是有的干部唯恐领导不高兴、不满意,毅然决然把假期“吞到肚子里”。笔者认为,这种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有千方百计讨领导欢喜的嫌疑,即便是难得一遇的带薪年休假,也不敢光明正大地提出来。笔者在工作中听说有干部高调宣称“我就是喜欢加班”,领导听了固然高兴,毕竟有人愿意牺牲自己的权益,但是做法却令其他干部大倒胃口,这样的“高调奉献”精神实质上是在营造唯虚不务实的工作氛围。

因为“工作忙”就不予批假,这能成为理由吗?其实不然。这其中,涉及到单位分工是否合理的问题。现实中,有的单位呈现出“忙的忙死、闲的闲死”两条泾渭分明的分水岭,有能力、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总有干不完的事,而那些躲躲藏藏、油煎耍滑、不肯担当的干部却总是悠闲自在。客观讲,每个岗位都设置了“代理人”,但实际上,有的“代理人”只是为了敷衍检查而设置的“虚假代理人”,这就必然导致干部轮休成为墙上的画饼、水中的月亮。所以,“工作忙”根本不能成为理由。

反而,笔者认为,对于那些经常加班、无私奉献的干部,领导更应首先考虑休息休假。这些干部本身平日工作较为忙碌,加上承担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因责任感强而无法实现自我调剂时间。这时候,领导“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工作安排上尽量统筹协调,给这些干部腾出休假时间,让他们走出走出办公室散散心、减减压,相信如此安排必然会增强干部的工作信心,而且通过减压可以让干部更有劲头地投入工作。

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以带动地方和部门干部按规定休假,说明干部假期无保障的问题到了必须整治的时候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真情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关注身心健康。笔者认为,当前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各地各部门保障干部休假进行排查,要坚决整治那些以各种理由损害干部休假权力的现象,着眼长远,要建立干部休假管理和干预体系,让每个干部的休假权益都能得到切切实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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