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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新语】公车私用既不“顺风”也不“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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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陕西榆林市纪委监委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对“狗‘坐’公务车兜风”事件的处理结果:佳县纪委给予公车私用的佳县信访局局长雷文家党内警告处分。

7月25日,陕西榆林市纪委监委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对“狗‘坐’公务车兜风”事件的处理结果:佳县纪委给予公车私用的佳县信访局局长雷文家党内警告处分。(7月25日澎湃新闻网)

若不是一条狗“出卖”了局长,其公车私用的事实还被蒙在鼓里。据报道显示,该公务用车在行驶过程中,搭乘便车随行的局长女儿携带的宠物被群众拍照,也就是说,因为宠物狗探出头来“吹风”,才有了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事实依据。不过,笔者也想问问局长,这是您第一次给女儿提供“顺风车”呢,还是已经成了“老惯例”了?

公车姓“公”,其根本用途是给执行公务的干部职工提供出行的方便,不是领导干部为亲属谋福利的个人工具。应该说,自从公车改革后,各单位的公务用车都显得略为紧张,除了要统筹使用现有的车辆,更要在使用原则上突出轻重缓急,如果要给个别干部亲属提供“顺风车”服务,那么势必影响公车的使用效率,不仅占用公车的正常使用时间,而且从中耗费的油费、路费等费用也会给财政增加负担。所以,为公务以外的任何事、任何人提供“顺风车”服务既不“顺风”,更不“顺路”。

现实中,干部利用公务车接送子女上学、放学的现象时有发生,不管解释如何“合理”、理由如何“充分”,但凡被群众发现举报,往往都会落得被处理的下场。这也体现了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一律贴上专门标签,用于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媒体监督的重要性。但是,如果公务用车只靠群众和媒体监督,那么说明一个单位的公车管理是极其不规范、不严格的,也侧面暴露出了一些干部心存侥幸的心理因素。要知道,通过自我监督发现的问题,往往要比通过群众监督曝光的问题要容易处理,因为舆论监督存在着“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干部队伍形象”等恶性后果。因此,与其等着群众和媒体来监督,不如先让自我监督严起来、实起来。

从各种公车私用的典型案例来看,唯一能够拿到上桌面来解释的理由就是“顺风”“顺路”,平心而论,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难猜测,这些所谓的“理由”不过是一些干部错而不改、悔而不诚的冠冕堂皇理由,缺乏对公车使用的正确认知,甚至对党纪党规的漠视。换做一个纪律规矩意识很强的干部,越是顺路,就越是要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因为一旦有点私心杂念,公务车就变成了谋私的“顺风车”。

别拿“顺风”“顺路”当理由,执行公务专用的公务车一旦搭载了公务人员以外的乘客,公务车的性质就变了。其实,“顺风车”一点也不“顺风”,只会让干部陷入千夫所指的被动局面;也不“顺路”,只会驶向违反党纪党规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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