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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执政为官就要“不怕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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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强制购物、导游骂人等乱象,让云南旅游市场形象受损。云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实质上是要动一部分人的“奶酪”。云南省以“不怕得罪人,也不怕惹麻烦”的勇气和魄力,持续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3月4日《人民日报》) 

  为官之要在于为公,为政之要在于为民,只要始终秉承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初心,天下就没有干不成、也没有干不好的事。云南省大力整治旅游乱象的再次证明:为官执政,就要“不怕得罪人”。整治旅游市场乱象如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同样需要“不怕得罪人”的勇气和魄力。只要有颗执政为民的赤子之心,再硬的“骨头”都必须啃下来,再险的“腊子口”都必须夺下来。 

  近日,中国著名抗战影片《亮剑》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无不为影片中的主人翁“李云龙”的性格特点交口称赞,“李云龙式”干部成了热门话题。“李云龙”的一大特点就是政治可靠、对党忠诚、能打胜仗,但不受个别领导“待见”。因为“李云龙”是个“刺儿头”,凡事都特别认真、特别较真、特别实在,在原则立场上寸步不让,哪怕得罪领导也决不妥协。虽然“李云龙”的性格特征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最终,深得组织信任,深得百姓爱戴,深得干部喜爱。 

  对于干部而言,敢不敢得罪人,是一种勇气,愿不愿得罪人,是一种担当。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难免会遇到对发展产生阻碍的事情,常言道:“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有没有斗争精神,就看在关键时刻能否站稳立场、把准标尺、坚持原则,如果一旦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那么表面上看上去“一团和气”的氛围之中,必然潜藏着巨大危机,小则损己,大则损公。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喜欢奉行“好人主义”,凡事都讲究“你好我好大家好”,对待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待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对待错误决策也只管“拍手叫好”、不敢站出来批评指正,表面上呈现出来的是不敢得罪人,实质上是不敢担当,宁愿把问题藏在肚子里,也不愿意帮忙批评指正。“怕得罪人”说到底,是“小我主义”,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爱惜羽毛;而“不怕得罪人”,是以大局为核心的“无我主义”,丢点面子、得罪些人也不算什么,只要有利于事业发展。 

  “为官避事平生耻”,在发展的前进道路上,总有一些人、一些事会成为发展的“绊脚石”,具有历史性深度的改革总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如果因为“怕得罪人”就停滞不前,那么改革就会寸步难行,经济社会发展也就举步维艰。所以,“不怕得罪人”,不仅体现在敢于纠偏勘误、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也体现在以局部利益换取大局利益、以短期发展换取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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