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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天价拍照费”有辱“公”园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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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将彼此的爱恋定格在快门之下,本该是春天最美一道风景。而近日,在北京的一些公园里,拍摄婚纱照却要被收取不菲的“服务费”,令人费解。比如,太庙的门票才2元,却向新人收取800元拍摄费,高达400倍;在朝阳公园,也须缴纳200元才能进园拍照。对此,不少群众颇感无奈,“这钱花得挺冤,但是女友喜欢,也不能为这几百块钱不拍了!”(4月13日人民网)

相关部门对“天价拍照费”的解释是:拍照收费并非政府指导价,属于公园内部自制费用、自行决定,消费者遇此情况,可与公园协商。《人民日报》评论说,这样的话看似有有理有据,而且符合市场经济“你情我愿”的平等原则,但是说穿了,不过是店大欺客的霸道之举。笔者认为,公园额外收取的“天价拍照费”辱没了“公”园的名节。

首先,公园姓“公”,不姓“私”,其建设和管理费用都是来自财政开支,国家已经为公园建设管理买单,没有必要再让群众掏钱。之所以叫公园,除了体系财政关系外,还体现在其服务型和开放性,属于服务公众的开放性场所,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得拿公家的财产来谋取私利,更何况北京的一些公园还在利用公家的财产牟取暴利。

其次,公园“天价拍照费”体现毫无节操的管理乱象。通过公共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园,适当收取门票费无可厚非,但是要拿“额外服务”当“摇钱树”,不仅缺乏依据,也难以服众。一些新婚夫妇考虑到拍摄地点的独特性,忍气吞声,数百元的拍照费交得不明不白,而实际上公园也没有提供任何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花钱买来的仅仅是“可以拍照”。至于相关部门解释的“协商”,完全是一厢情愿地纵容公园的管理乱象,遭殃的始终是群众。

最后,职能部门充耳不闻还充当“撑腰体”的做法无疑是在给自己抹黑。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时,政府这双“有形的手”也必须有所作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对市场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况且公园还不属于市场经济。如果任由公园“任性”收费、混乱管理,毁的是公园的名节,砸的是职能部门的脚。说到底,公园“天价拍照费”是相关部门不作为和懒政的表现,如果加强日常监管,制定明确的管理细则和责任追究机制,划定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这样公园还能“任性”收费?

当我们向小康社会大步迈进的时候,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是内在要求,公园作为公共基础设施,是专门给老百姓享用的,公园建设、管理现状直接决定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如果公园都沦为了捞钱的工具,试问,“公”园的名节何在?相关部门的职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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