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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撤销“被结婚”有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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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代女士“被结婚”一事备受关注,同样受到关注的,还有邯郸市临漳县民政局。

2011年10月,代女士和丈夫在重庆铜梁婚姻登记,当代女士准备贷款按揭买房的时候,竟然发现她在2013年10月份,与素不相识的王某某在河北邯郸市临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王某某是如何与素未谋面的代女士结婚的呢?原来,2013年,代女士的身份证丢失过,丢失的身份证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代女士“被结婚”成了不争的事实。

对已婚的代女士而言,“被结婚”就显得既气愤有无奈,气愤在于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利用了,无奈在于专程赶往邯郸临漳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信息的诉求被拒绝。既然是利用别人的身份信息登记的结婚,那么就是无效的、违规的婚姻登记,或许,很多人都想问,撤销一条无效的、违规的婚姻登记信息有那么难吗?如果不是临漳县民政局的积极作为,以及省、市民政部门的努力协调,撤销这条婚姻登记信息真的挺难的。

按照临漳县民政局干部的最初解释,代女士需要到公安局开具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才能撤销记录;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起诉冒用者或者临漳县民政局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等拿到法院撤销判决后,方能撤销。在临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的明明不是代女士,她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若要证明自己“受到胁迫”根本无从谈起;要说临漳县民政局“登记程序存在瑕疵”,这其中又岂止是“瑕疵”的问题。按照规定,婚姻登记必须男女双方同时到场,显然,临漳县民政局干部在登记的时候发生了跑冒滴漏。到底是负责登记的民政局干部没有现场比对身份照片信息,还是为登记者开通了一条不用双方到场的“绿色通道”?

从当地民政局之后的操作来看,撤销“被结婚”登记并不难,难就难在干部是否心中有民,是否敢于承认和纠正错误,是否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值得肯定的是,当地民政局和上级民政部门上下联动,在较短的时间内撤销了“被结婚”登记,诚恳态度值得表扬。为民办事不能“等群众来”,面对群众诉求困难也不能推诿避责,在权力对等责任的语境下,干部应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主动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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