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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视野】民政部门“良辰吉日”加个班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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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来,2020年2月2日是“千年难遇”的良辰吉日,因此,不少群众和网友都在大力呼吁2月2日这天民政部门加班,目的就是方便人们在这天登记结婚。

然而,不巧的是,2月2日这天恰好是周末,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面对群众需求、网友呼吁,以及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有的地方敞开大门,已经做好了在这天加班进行婚姻登记的准备工作;但也有部门充分考虑干部休假,不加班,不进行婚姻登记。

网友“钟波”在《“良辰吉日”民政部门就该加班?》一问中谈到,类似这样“好日子”实在是太多了,什么情人节、七夕节、“520”,如果今后某日又被赋予“浓情蜜意”变成“结婚吉日”,那么民政部门岂不是全年无休?此话一点没错,干部有干部的权益,“按规定休假”是对干部权益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法定节假日都无法保障,更遑论保障其他权益。但话又说回来,这一天无法休假,是不是就意味着侵犯了干部的合法权益呢?其实不然。

众所周知,在现实中,干部休假可以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就像一些经常周末加班的干部,可以选择在完成业务工作之后调休或者补休。同理,2月2日这天因为加班为群众登记结婚牺牲了周末,那么2月2日之前或者之后完全可以采取调休、补休的方式予以补偿。

在众人眼中,2020年2月2日意味着“长长久久”,对于讲究的人而言,的确是个适合办人生大事的良辰吉日,况且,这样的日子“千年难遇”,既然群众有需求、有期待,作为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在2月2日这天加个班又何妨呢?事实上,不少地方民政部门已经在探索政务服务延时制,有的地方将服务延长至周末,有的地方中午无休,还有的地方拓展到正常下班一两个小时以后,这些探索为那些忙碌的“上班族”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科学、合理地调休补休安排,也保障了干部的正常权益,这是“一石二鸟”的好事,既满足了群众需求,又保障了干部权益,何乐而不为呢?

民政部门不必为2月2日这天加不加班而纠结,也不必顾虑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毕竟这样的日子难得一遇,如果心中有民、始终为民,哪怕一年出现多次类似情况,只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干部加几个班也没什么大不了。诚然,民政部门可以不必为了所谓的“良辰吉日”而加班,但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来讲,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是不讲条件的。从赢得民心来看,只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不断树立威信、凝聚人心。

在信息网络技术如此成熟的当下,民政部门也应该大胆探索网络政务平台登记结婚,搭建平台、强化监管、服务服务,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化网络化,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成本,打破时间空间限制,而且让政府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作者: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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