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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自作聪明]跟党纪国法斗“智”斗“勇”,栽跟斗的是自己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今日发布“4·20”涉警交通事故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4月20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在福田区梅岗南街驾驶警车发生碰撞民用车辆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弃车逃逸。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对钟宇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处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日拘留(已在福田区拘留所执行)。同时,该起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人民网北京4月23日电)
该副局长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也算是狡猾过人,跟党纪国法斗“智”斗“勇”。明知醉酒驾车是犯法的事,于是乎,干脆躲过酒精测试和血液检测时间,17个小时后再现身,虽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酒后驾车,但是一样难逃党纪国法严厉的制裁。
倘说他没有喝酒,为何案发后就玩“失踪”?抛开酒驾不论,单从肇事逃逸的角度来看,显然罪过要比不逃逸更大,那么他又是出于什么原因执意要“背负”更大的罪过呢?一般可以理解为惊吓和恐慌所致,放在一般人身上还可以理解,但是钟某作为森林公安局的副局长,不论人生历阅历还是从政经历,一个交通事故怎么会让钟某落荒而逃?明显不符合常理和逻辑。
钟某是在下班期间在单位食堂用餐,至于用餐过程中有没有饮酒,对于调查人员来说的确是个不小的难题。因为都是与同事饮酒,完全可以通过统一口径规避饮酒的事实。并且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钟某又折回单位给领导汇报了事故情况,但是随后就消失不见了。如果“一把手”存心护短,第一时间迅速动员相关“力量”,那么调查将难以真相大白。但是笔者认为,即便如此,仍然有一些细节末枝是钟某无法抹掉的,始终还是会栽跟斗。
表面上看,证据不足不能定罪,但是种种迹象不得不让人产生诸多疑疑问。晚饭后,钟某开着警车是要去哪儿?是去执法,还是打算把警察开回家,公车私用?这是一点。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在公车管理上有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是不是只要是领导,警车就可以随便开,而不经过备案?钟局长在将警车开出单位的时候有没有登记备案?有没有违反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这是第二点。失踪17个小时,除了无理由不到岗,还不开机,任性玩失踪,相信钟某对于森林公安这份职业的特殊性有非常深刻的认识,必须随叫随到,通讯24小时保持畅通,钟某无故缺席一天,并完全失联,按照森林公安的的内部管理条例,又该如何处罚呢?这是第三点。作为副局长,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是不必说的,凡事应该有担当精神,更何况自己还是肇事者,就算能够逃过法律,还能逃过党纪吗?这是第四点。
其实,在这件事的背后,抑或存在更多的“隐情”,比如饮酒一旦属实,那么喝的是谁的酒?又有哪些人参与饮酒?值班人员有没有参与饮酒?或许这些问题会将处罚的重点指向“一把手”,直接暴露出该单位人员管理涣散、值班人员“不在状态”、拿公款买酒喝等管理弊病,我们希望这些仅仅是设想,而不是事实。但是在相关调查部门调查过程中,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重点。因为只有从严处罚,才能真正形成威慑力,才能给其它单位形成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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