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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的错]是谁给了“临时工”胡作非为的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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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在岗,工资却照发;招募顶岗人员,不但收取好处费,还从本就不多的工资中抽水……近日,一市民向南国早报举报称,南宁市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外派的门岗,存在有人“吃空饷”、管理人员私下盘剥克扣、且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等乱象。(5月6日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读罢新闻,笔者认为,如果不是叶女士的较真,恐怕这起吃空饷的“编外”乱象将一直存在,或许还能发展成为黄某、李某的“潜规则游戏”。但是对于整个事件,笔者不禁要问,是谁给了“临时工”的胆,让其可以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眼皮子底下胡作非为、操控自如?除了两个“临时工”铤而走险的“冒险精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其提供门岗服务的单位都为李某等人胡作非为提供了“帮衬”,不能单以“巡查监管不严”为由,懒惰恐怕才是真的。

其实,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外人员吃空饷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多留一颗心,多一点责任感,黄某和李某就绝不可能在“太岁头上动土”。

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理应获得与付出对等的劳动报酬,更何况是既已承诺的报酬标准。即便如此,黄某和李某依然变着手法地忽悠应聘者,首先是“打点费”,这似乎是进入机关工作一条公开的“潜规则”,黄某等人正是抓住这一“特点”,让应聘者交钱交得心悦诚服。从工资中克斤扣俩也是黄某等人的谋利手法,笔者不禁纳闷,为何劳动者明知报酬份量不够都能忍气吞声?是黄某等人能够一手遮天,还是仗着“后台有人”?最后以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辞退劳动者,让这种“灰色利益”周而复始,受害人也是一批接着一批。我们不妨试想,如果每个劳动者都有叶女士较真的心态,凡事打破砂锅问到底,哪怕是少100元也要刨根究底,如此,黄某等人还能如此猖獗?

机关事务管理局更不能以“巡查监管不严”一句话带过,笔者认为,岂止是“巡查监管不严”,根本就是“没有巡查监管”,连个查哨的人都没有,谈何“严”与“不严”,监管空白为黄某等人作威作福创造了客观条件。

从残联工作人员刘女士的谈话中,我们不难看出,门岗经常换人是早有察觉,但是因为人事薪酬关系不在残联,所以就没有进一步顾问。这也反映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服务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共同的管理机制,机关事务管理局只管派人,服务单位只看有没有人,连派了几个人都懒得过问。为政懒于斯,人员管理想不混乱都难。

按照当地薪酬标准,工资1200元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1400元,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工资的解释权又推给财政局,看来混乱的还不止人员管理,连工资标准都是一笔“糊涂账”。笔者还要问,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待遇又是如何写入劳动合同的?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如果没有与每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恰好给黄某等人创造了更大的操作空间,只出现3个吃空饷的“临时工”算是“客气”的了。在毫无监管的情况下,完全可能出现全部吃空饷的局面,机关事务管理局只管造名单,财政局只管发工资,哪管名单中的人是否在岗。

当我们以为只有领导干部会以权谋私的时候,一些仗着政府名义的“临时工”也开始登台献丑,给我们政府管理部门的警示是不容小觑的,管好国家干部的同时,也要管好“临时工”,不能因为懒惰让“临时工”毁了国家干部形象,更不能让“临时工”打着政府旗号在老百姓中间欺行霸市、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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