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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多元化不能靠戏谑“民族英雄”
近日,喜剧演员贾玲在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木兰从军》小品中,身穿古装、啃着烧鸡走上舞台,被父亲逼迫去从军,在军营中,也不英勇善战,看着胸肌壮男流鼻血。中国古代巾帼英雄花木兰被恶搞成贪吃、不孝、胸无大志、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象,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发出公开信,要求东方卫视和贾玲道歉。(7月12日《北京晚报》)
由贾玲饰演的花木兰形象,不仅一登台就让观众跌破眼镜,并且贯穿于整个小品中的木兰形象让 “忠孝节义”的本色荡然无存。或许是为了搞笑,贾玲版本的花木兰贪吃又贪小便宜,战场上贪生怕死,丝毫没有体现出花木兰替父从军孝感天地之本色,也没有表现出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的英雄气魄。看完小品,不少观众陷入沉思,到底这种表现手法妥不妥。
我们不排斥多元化的表现手法,但解构、戏谑一个民族英雄似的经典人物,还需上升到价值观的高度通盘考虑传播后果。这不是上纲上线,而是表演和创作的底线。民族英雄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传统文化是经历千年锤炼形成的,随意解构和颠覆必然带来价值观的冲击。拿民族精神调侃,当笑料,看不到任何搞笑成分,只剩下一声悲叹,引发争议也是必然的。
中国传统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至今,成为国人的尊崇,演员和创作者应该对历史秉承尊重的态度,而不是戏谑,对传统文化应该继承和发扬,而不是解构英雄人物,颠覆民族精神。要知道,一个花木兰形象不仅仅代表的是英雄人物,更代表着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积淀和民族精神内涵。
1998年,美国迪斯尼公司将花木兰的故事改编成动画片,搬上大荧幕,受到全世界的欢迎。一方面要为民族文化走向世界感到自豪,另一方面,又该深思,我们的本土文化创作者在创作上出现了哪些问题?这样的经典为何我们创造不出来?其实不止花木兰,2005年,一部取材于国宝大熊猫的动画题材电影《功夫熊猫》同样是被外国人搬上荧幕,影片准确定位了中国熊猫憨态可掬的形象,同时对中国功夫的诠释也丝毫不逊色于国产影片,但不能总依靠外国人来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罢。
立足当前,应该反思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我们为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扬和继承做出了什么?放眼长远,如果国人仅仅为了“时髦”或者搞笑,歪曲、颠覆民族文化,试问,我们的子孙后代是否真的知道这些故事背后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因此,笔者认为,贾玲颠覆花木兰形象是给我们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警钟,如果说个别演员歪曲一个民族英雄形象不可怕,那么可怕的是,这种行为蔚然成风,歪曲无数个民族英雄形象。文艺工作者们应当见微知著,任何一个能够代表民族精神的英雄形象都不容被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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