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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价20亿”的镇干部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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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该院近日对东莞市厚街镇委员会原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林伟忠等犯贪污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伟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30万元。另一被告人钟平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7月15日《京华时报》)

2013年11月,网贴举报林某“涉嫌包养情妇,身价近20亿,拥房过百套”等问题,该帖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当地纪委的关注,时隔半个月,林某正式接受组织调查。到底林某是否身价近20亿,是否有包养情妇和坐拥百套房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只字未提,但是林某贪污公款430万元是铁定的罪名。作为一名乡镇干部,还不是“一把手”的角色,林某都能中饱私囊430万元,这样的副镇长是如何炼成的?

林某贪腐案中还涉及一个从犯,钟某。一个负责虚开票价,一个负责报销签字,这样一来一往,两人配合得极其默契,“二人转”一唱就是五年,从镇武装专项经费中贪污430万元,装进自己的口袋。要追问,林某和钟某是如何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一点一点蚕食国家财产的,笔者认为,除了二人的配合默契,专项经费使用监管缺失和主要领导把关不严,都是炼成钟某贪腐成性的“灵丹妙药”。

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每一笔开支都必须有事实根据,拨款单位也必须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做到每报销一笔就要查证一笔。但是从钟某虚开报销发票的过程来看,这些步奏一步也没到位,钟某能够顺顺当当地报销每一笔开支,林某签每一笔也签得“理所当然”,到底这些经费报在哪些方面了,用于做什么了,工作推进如何了?如果不是上级武装部门长期“两耳不闻窗外事”,岂能轮到林某一而再再而三地虚开、虚报。可见,上级部门只管拨款、不管用钱,这才让林某有可乘之机。

镇一把手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不可能每一笔专项经费开支,一把手都不顾问,怎么也得瞄一眼、审一审、问一问吧。但是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林某、钟某的“二人转”居然无人发现,笔者认为,根本原因不是二人配合得天衣无缝,而是一把手不管不顾。如果说上级部门顾问林某工作还需要来回跑路,不方便,那么镇一把手顾问林某工作就方便多了,而且对林某分管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再清楚不过的,不可能没吃饭还当吃了饭,没购买装备设备当成购买了。同在一个屋檐下办公,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是什么。

如果说林某贪腐难逃法律制裁,那么也同样应该对上级部门和林某单位的一把手问责,毕竟,要在五年的时间里贪污430万元公款,绝不是一两个人的“功劳”,其他相关人员也应该负有监督管理失职的责任。该案件也向我们各地各级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不仅要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同时也要守好下级和下属的“一亩三分地”,一个人贪污,损害的党和国家的利益,损害的本系统、本单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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