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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协领导作品岂能与他人作品屡屡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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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将重复发表的作品充当新作投稿、被长江文艺杂志社发声明指责的陕西省作协副主席吴克敬再被曝负面——其作品《户县赋》涉嫌抄袭陕西户县作协副主席李景宁的诗赋。昨日下午,吴克敬回应记者时否认自己有抄袭行为,称作品系根据户县县志所整理。(7月18日《法制晚报》)

不久前,陕西省作协副主席评奖前向中国作协副主席赠送国家一级文物引来热议,这不,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陕西省作协另外一个副主席涉嫌抄袭陕西户县作协副主席作品,两个事件的爆料者系同一个人,纪实作家张弓。张弓发微博声讨“李鬼”吴克敬,称其文章《户县赋》全文抄袭李景宁的《户县赋》,原因是,李景宁的《户县赋》为1030字,而吴克敬的《户县赋》为205字,吴克敬205字的文章有192字与李景宁的《户县赋》完全一致。

吴克敬说,是根据县委书记拿的《户县县志》整理写的,“县上就这几件事,所以诗会存在雷同的地方。”如果说吴克敬的《户县赋》与李景宁的《户县赋》雷同是巧合,那么根据李景宁的发现,吴克敬的另外一篇《渭水赋》也是抄袭了李景宁的《渭河赋》,作品屡屡雷同,这又做何解释?吴克敬的回应也干脆,“这也是他的?我讲不来,我不知道。”

我们如何来理解“这也是他的”?只能说,吴克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知道两篇作品都是出自一个人,难道在抄袭的时候没有看清楚作者姓名?或许在淋漓尽致的挥毫之间,畅快得让吴克敬忘乎所以了,居然两篇都超到了李景宁的头上。“我讲不来,我不知道”,显然在事实面前,吴克敬不敢、也不愿意直面问题,知道自己说一千道一万也说不清、道不明这种屡屡发生的雷同撞文事件。如果说吴作家不明白,难道社会外界也不明白?显然这种忽悠、推脱、逃责是不凑效的。

一个省级作协的领导干部,首先自己应当有真材实料,才能够领导地方文学事业蓬勃发展。吴克敬是中国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鲁迅文学奖是中国四大顶级文学奖之一,获得该奖项的作者应该是国内文学界的泰斗,搞文学创作是家常便饭、信手拈来的易事,何须顶着鲁迅文学奖的帽子抄袭他人作品,除非,获奖实不至名不归,靠买、靠跑、靠关系打通获奖“任督二脉”。如此来讲,不仅抄袭他人两篇作品不足为奇,就是所有作品都靠抄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胸中无墨,走笔还需“草船借箭”。

如果说一生之作,有一两篇与他人雷同,或可理解,但是一篇仅205个字的文章中,就有192个字完全相同,你说雷同是巧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们不信。更为巧合的是,还不止一篇巧合,居然还有一篇与同一个作者的原文相同,不过就是改了下题目,你再说雷同是巧合,那就真的说不过去了。是不是抄袭,相信吴作家心里比谁都清楚,不过就是拉不下大家的面子、下不了大家的台阶,不敢承认罢了。

作家抄袭已经犯了文学创作的大忌,是文学界最不能容忍的,也是作家引以为耻的;作为省级作协副主席,自己都在暗地里抄袭别人的作品,如何带领全省文学事业发展,如何在文学界立足,树立威信就更谈不上了;面对东窗事发,不仅不反思过错,还装糊涂,这不是“难得糊涂”,而是“懒得反思”。吴作家损害的是被抄袭者的感情,损害领导干部的形象,损害自己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的荣誉,相信,吴作家的这些成绩和荣誉都是来之不易的,为何不好好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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