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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干部强奸,派出所为何不立案?
针对杭州拱墅区大关街道一女职工网上曝光该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正科级主任科员包某某涉嫌强奸并与多名女子通奸一事,拱墅区大关街道纪工委已立案调查。(7月22日澎湃新闻网)
不难想象,该街道女职工蔡某为何将包某的裸照发布到网上,无非是因为蔡某同时向纪委投诉和向派出所举报无果后,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以此来吸引社会关注,倒逼纪委和派出所介入调查该事件。
但是从整件事来看,蔡某和包某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一方面是包某以帮助解决编制问题软硬兼施,另一方面是蔡某对包某还抱着幻想,以为可以靠包某解决编制问题。从包某第一次强奸蔡某开始,这场泡沫式的权色交易就已经拉开序幕,加上蔡某的软弱和妥协,也给包某长期凌虐蔡某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在发生第一次强奸之后,蔡某立马报案揭发,也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
令人想问的是,当蔡某向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为何不予以立案呢?派出所的理由是“无犯罪事实”,何为“无犯罪事实”?难道这些裸照都不足以证明,非要捉
“奸”在床才算犯罪事实?是派出所的不立案,纪委行动不够迅速,所以才逼致蔡某将图片发布到网上。
笔者认为,当地派出所的“无犯罪事实”一说纯属推脱,到底是真的无犯罪事实,还是想以此为借口,试图帮助包某逃过一劫。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准蔡某会将图片发到网上,如此一来,蔡某总算可以昭雪,但是派出所也落得个不为民的坏名声。
别说蔡某举报的是当地街道的一个干部,就是蔡某举报任何人,派出所都应当认真对待,仔细调查,不能草率敷衍,否则砸的是自己的招牌。同时,纪委也应当对举报积极回应,要克服慢作为的懒惰思想,试想一下,如纪委接到举报后就立即展开调查,给蔡某一个回应,也不至于逼得蔡某到网上击鼓鸣冤。派出所和纪委都应该通过该事件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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